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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宏路508号1幢一楼东区政府网络舆情监测现状与预案 |
发布时间:2018/7/18 访问人数:349次 |
近年来社会 网络舆情事件频 发 ,各级政府部门陷入 到了场政府 网络舆情 危机 ,当前政府 职能部 门在应 对 网络舆情危机当中存在权威信 息发布 不及 时 , 处 置危 机的行 动反应迟 缓以及处置失当等一 系列突出的问题 ,折射出面对危 机思想 意识淡薄 ,应对机制不完善 ,信息传递渠 道受制 约 ,和对 公众知 情权 的漠视 ,正确及时 的处置 网络舆情危机 ,, 各级地 方政府必须树 立高度 的危机公关 意识加 快拓展信 息传递 渠道 建设 ,做好 网络 舆情 的监测和预警和危机处置等各项工 作.
为了协助相关部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维护社会法制尊严,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,快速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,结合实际情况,分享此网络舆情监测预案。 为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应对、早处置涉检网络舆情,即日起成立涉检网络舆情领导小组,组长由检察长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新闻宣传的副检察长担任,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,各科室内勤为信息员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,负责舆情汇总、分析和报告,各科室内勤负责本科室负责办理的案件舆情的评估、预警、网络搜索和舆情汇报。 二、开展涉检雨晴风险评估 对办理的自侦、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明行检查、控告申诉等各类案件全部纳入办案风险评估体系,办案人员在办理每起案件的同时,对案件是否存在可能带来办案安全事故、群体性事件、涉检上访、矛盾激化、网络舆情等不稳定因素进行风险评估,确定风险等级,并对达到一定风险等级的案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。重点对可能引发涉检上访、激发社会矛盾等风险进行评估对重大敏感案件、涉众型案件,社会关注的案件,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。对不同诉讼环节的重点案件给予关注。如在侦查环节确立“拟作不立案、撤销案件”在审查批捕环节,确立“拟作不批捕或被害人不服侦查机关不立案决定,检察机关同意侦查机关不练的案件”在审查起诉环节,确立“拟作不起诉、不予抗诉决定的案件”等为风险关键点。 三、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完善预警、监测研判机制 对于重大决策部署的出台、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、可能引起境内外关注的突发涉检舆情案件,应事先认真研究可能引发炒作的社会影响,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分析,制定应对媒体炒作的宣传预案和对外宣传口径,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预见性。利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使其加强网上巡查,及时、全面地收集涉检信息,围绕各种倾向性、苗头性、聚集性的舆情信息,密切跟踪发展变化,预测走向趋势,提出应对措施。建立完善的网络舆情应对策略。 四、发挥检察宣传的整体效应 健全写稿、审稿、投稿、网评、与媒体记者联系机制,构建检查新闻宣传工作一盘棋格局。充分利用报刊、广播、网络、影视等多种传播媒体,积极拓展宣传渠道,协调调动新闻媒体力量,上下联动,内外互动,形成合力,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宣传检察队伍新风貌、检查工作新业绩和检察改革新措施,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,营造有利于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。 五、确立责任追究机制
明确舆情应对和引导的每一个阶段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,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,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。 |